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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临平区国际人才公寓申请对象条件一览

时间:2024-07-07 20:13:35
杭州临平区国际人才公寓申请对象条件一览

州临平区国际人才公寓申请对象条件

经临平新城招商引资入驻企业或产业服务重点企业中的就业、创业人才,且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临平区范围内无住宅性房产(或未以批建人身份批地建房,或未获得农居多高层公寓安置),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经认定的杭州市、临平区E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

2.临平新城重点建设区域内(以工商注册地址为准)上年度/本年度在临平新城缴纳的经常性税收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临平新城艺尚小镇、工业互联网小镇、算力小镇入驻企业达到300万元及以上)的产业企业,给予2个人才公寓入住名额(不含企业中E类及以上人才);

3.自2017年1月1日(含)起,临平新城重点建设区域内(以工商注册地址为准)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建有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浙江省企业研究院)的企业,每家企业给予2个人才公寓入住名额(不含企业中E类及以上人才,且与第2项不得重复申请);

4.与临平新城管委会签订合作协议的企业、机构,需要重点支持的企业、创新平台、国家行业协会及高校合作平台中的核心人才,参照协议条款执行;

5.在临平新城创办企业,或受聘于临平新城内企业,或凭与临平新城企业的协议在临平新城短期实习的国(境)外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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