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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虹口区公租房申请指南 虹口区 公租房

时间:2024-07-07 20:13:19
上海虹口区公租房申请指南 虹口区 公租房

  申请对象:

  虹口区筹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为户籍在本区或单位(注册地)在本区且符合准入资格申请条件的在职职工(职工家庭)。

  单身人士或家庭可以申请本区区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

  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

  家庭申请的,应当确定一名主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的范围限于主申请人配偶和未婚子女。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办理申请、申报等事项的行为,视同申请家庭全体成员的行为。

  申请条件

  申请虹口区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与本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或工作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二)户口在本区,且与本市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或工作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三)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与本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或工作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申请区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二)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申请材料

  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应当如实填报申请表,作出书面诚信承诺,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

  (二)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

  (三)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的本市户籍证明,或《上海市居住证》;

  (四)申请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

  (五)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拥有本市产权住房的《不动产权证》,承租本市公有住房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其中本市户籍人员,还需提供户籍地住房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主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七)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主申请人)的劳动或工作合同;

  (八)其他相关材料。

  上述申请材料可以在公共租赁住房受理窗口现场提交,也可以按照“一网通办”、“全程网办”规定流程在网上提交;其中受理机构能够通过信息化手段调取的材料,或者能够通过数据互认共享手段获取的其他单位的证明材料,申请人无需重复提供。

  虹口公租房公司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出具收件单,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备的,收件日为受理日;提交的申请材料尚未齐备的,应当退还申请材料,并一次性告知补正要求。

  线上申请流程:

  申请渠道:登录“上海一网通办”填写申请表提交并下载

  第一步,网页搜索“上海一网通办”,点击进入官网。

  第二步,在页面右上角点击登录,用手机端“随申办市民云”扫码确认登录。

  第三步,点击“切换部门、区、管委会”,选择“区”中的“虹口区”点击“前往”即可。

  第四步,在页面左上角“我要办”,选择“住房保障”,右侧下拉框的“行政许可”更改为“行政确认”。

  第五步,点击“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选择“立即办理”。

  第六步,进入“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填写页面,带星号*为必填内容。

  第七步,依次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页面弹出“提交成功,统一审批编码:******”时为申请成功,及时下载申请表保存并打印。

  线下申请流程:

  1、提出申请:申请人到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窗口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水电路1716号。

  2、窗口受理:申请材料收件日即为受理日。如果材料不齐,就要退回材料补齐之后重新申请。

  3、材料审核:需10个工作日,其中住房审核需4个工作日。

  4、发放资格确认书:工作人员会电话联系申请人本人前往窗口领取准入资格确认书。准入资格确认书的有效期为两年。

  5、公租房源需求大于供给时,进入轮候库。

  6、发放《入住通知单》:申请人选定房源后将收到《入住通知单》。收到通知单后15个自然日内不签约的,视为自动放弃。配租不成功者继续进入轮候库。

  7、办理入住手续:申请人凭《入住通知单》在7个自然日内至配租房源地点办理入住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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