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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沁苏禧花园人才优购房认购材料

时间:2024-07-07 20:08:41
苏州工业园区沁苏禧花园人才优购房认购材料

认筹入口:点击进入

时间: 2022年12月9日—12月15日9:00-17:00

地点: 沁苏禧花园接待处【苏州市工业园区金尚路1号仙峰大厦北楼3楼】

线下提交资料时,请务必携带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线上认筹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其他资料详见下文);

线上通过初步审核后方可线下提交资料,申请人自行合理安排相关资料提交时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线上认筹手续或线下资料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申请资格。

提交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下述资料:

(1)认筹登记人相关身份信息:身份证(正面和反面)、户口簿(户头页、户主页和家庭所有成员页,若有未成年子女,还需提供未成年子女户口页)、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生效裁判文书等,如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还应提供未成年子女户口簿;单身且非离异则无需提供);港澳居民提供港澳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供台胞证及户籍藤本;外籍人士还需提供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中文名字的公证翻译件及护照公证件。

温馨提醒:认筹登记人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必须携带;

请点击下载《苏州工业园区人才优购房申请表》《苏州工业园区人才优购房申请信用承诺书》《有效送达地址确认书》三份材料,并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填写完整后,携带至现场。

(2)认筹登记人个人所得税明细或参保证明及其明细的原件及复印件:(江苏智慧人社app拉取---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权益单;个人所得税APP拉取-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申请购房之日起在园区就业创业满足12个月(博士学历的,满足3个月)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记录或社保证明及缴费明细;领军人才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温馨提醒:补缴断缴社保不符合人才优先购买商品住宅政策.

  (3)有房和无房证明:认筹登记人本人或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大市(包括县级市昆山、太仓)范围内有房或无房证明。人才有过房产交易记录的,需提供易主证明,易主证明到对应区域的房管局开具。

  (4)申请人学历证明:申请人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1份。

温馨提示: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特殊及领军型人才:请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无房证明、毕业证书及特殊及领军型人才证明【由苏州工业园区组织部开具】。

温馨提示:外籍人士需提供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中文名字的翻译件。

  (6)个人征信及工资流水证明:人才本人及配偶的个人征信(当月有效)、收入证明及近半年以上银行流水、首付款流水(冻结资金必须为自有资金),主要核实购房人的还款能力,如购房人提交的首付比例,难以达到其还款要求,需提高认筹金缴纳金额,全款客户无需提供。

《苏州工业园区沁苏禧花园人才优购房认购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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