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在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申请人需持本人《居民户口簿》办理。
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指南
受理对象
本市公民,已在本市办理正式身份证且尚未领取证件,急需用证的可在正式身份证办理地公安办证中心或户籍所在地公安办证中心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有效期3个月。.
所需材料
《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申办流程
1、办理正式身份证。
2、同时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已在本市办理正式身份证且尚未领取证件,急需用证的可在正式身份证办理地公安办证中心或户籍所在地公安办证中心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
3、缴纳证件工本10元同时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4、证件领取时间及方式。公安机关自公民申请之日起12个工作时内完成证件制作并发放证件。受理点领取的,申请人凭"临时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受理点核验并领取证件,也可委托邮政代领投送。临时身份证应在领取正式身份证时交回。
办理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