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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申请指南

时间:2024-07-07 20:20:10
佛山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申请指南

  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申请指南

一、补贴对象

参加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组织的“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的人员。

二、补贴条件

参加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组织的“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计划实施期间安排在佛山市就业

备注:就业创业补贴所称“以上”、“以下”、“以内”、“不超过”、“不低于”、“不高于”、“不足”等,均包含本数。

三、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1000元,最长不超过18个月。

四、申请材料

1、《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申请表》;

2、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身份证);

3、出勤记录。

材料下载:《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申请表.doc》。

五、办理流程

补贴对象原则上应按季度(或半年)向所在地区级或以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上季度(或半年)的补贴。

六、办理时限

1、补贴对象在本补贴项目实施地区参加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的,可于计划实施期间,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2.、件符合、资料齐全,予以20个工作日办结(公示5个工作日)。

《佛山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申请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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